网上搜“取消出口退税的商品清单”,最容易遇到的误导,是把某一批商品的政策变化说成所有出口商品都没有退税。2026年现行公告并不是全国商品统一停退,而是把具体范围放进附件,企业要拿自己的 HS 编码去对照,不能只看行业名称。
目前最需要看的,是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2号及其两份附件。附件1是光伏等产品清单,清单范围内的相关产品自2026年4月1日起取消增值税出口退税;附件2是电池产品清单,2026年4月1日至12月31日先把退税率从9%调整为6%,2027年1月1日起再取消清单范围内电池产品的增值税出口退税。公告列明产品涉及的出口消费税政策不作调整。

这两份附件不是给行业做的概括表,而是按商品代码和商品名称列出的范围。比如企业说自己做光伏、做电池,只能说明一个大致行业,不能直接推出某一票货已经取消退税。真正要看的,是报关时使用的 HS 编码、商品材质、用途、规格型号以及附件中的具体名称能不能对应上。
尤其是品名相近的货物,不能只凭中文名称判断。商品归类本来就和材质、功能、加工状态、用途有关,产品宣传名称也不一定等于海关申报名称。之前已经出口过的同类货,如果当时沿用旧编码,也不能自动证明新订单仍然适用同一退税政策。先把编码和申报要素核准,再去看清单,判断才有基础。
电池产品还要单独看过渡期。附件2范围内的电池,不是2026年4月1日起立刻变成零退税,而是先按6%执行到2026年12月31日,2027年1月1日起才进入取消出口退税的阶段。企业在做报价、签合同和排报关计划时,不能把“退税率下调”和“退税取消”写成同一件事,更不能把电池的日期套到其他产品上。

适用日期还要回到出口货物报关单。公告明确,相关产品适用的出口退税率,以报关单注明的出口日期界定。合同签订日、开票日、装柜日、货代接单日和企业提交退税申报的日期,都不能直接替代报关单出口日期。货物如果正好跨过政策节点,先看报关单日期,再看商品是否落在对应附件里。
2024年的出口退税调整也不要和2026年的清单混在一起。2024年公告对部分铝材、铜材等产品作过取消退税安排,也把部分成品油、光伏、电池和非金属矿物制品的退税率从13%下调到9%,生效时间是2024年12月1日。那一轮政策有自己的商品范围和时间节点,不能拿旧文章里的“2024清单”直接回答2026年的出口业务。
企业实际核对时,可以把准备出口的商品资料放在同一张表里:通用名称、材质、用途、规格型号、现用 HS 编码、预计报关日期和对应进货发票。先用已有报关单或归类资料确认编码,再打开公告附件逐项对照,最后到现行出口退税率文库或主管税务机关核对适用税率。对编码本身拿不准的,应该先处理归类问题,不要先按税率倒推编码。

我们做进出口清关服务时,遇到企业拿着一张网上“取消退税商品表”来确认,通常会先问这张表对应哪一份公告、哪一天发布、使用的是几位 HS 编码。来源和编码都说不清楚的表格,只适合当线索,不能直接拿来安排报价和报关。
所以,取消出口退税的商品清单不能只看标题,也不能把行业词当成判断结果。2026年先看公告附件1的光伏等产品和附件2的电池产品,再把自己的 HS 编码、商品要素和报关单出口日期一一对上。没有进入相关附件的商品,不能仅凭网上一句“全面取消”就自行改变退税判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