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做进出口这行已经快十五年了,经常会遇到一些客户拿着教材上关于进出口贸易的定义来问我,转口贸易和间接贸易到底有没有区别。书上说的没有错,对于同一种贸易,在生产国看来就是间接贸易,在第三国看来就是转口贸易,听起来就像是一个硬币的两面。但是真正到报关、税务、外汇等实际操作环节时,这两个概念根本就不存在于同一个维度之中,混在一起使用就会出现问题。
间接贸易和转口贸易到底是不是一回事
首先给出结论,在学术分类上,二者所描述的是同一笔贸易,只是观察的角度不一样。间接贸易是指与直接贸易相对而言的一种贸易方式,即商品生产国和消费国之间不直接发生交易关系,而是由第三方商人来完成买卖。在该种结构中,生产国为间接出口,消费国为间接进口,第三国所做的就是转口。
因此教科书上会说,间接贸易和转口贸易是同一件事情,只是站在不同的角度而已。该说法本身没有问题,但是它只能回答 “是什么” 的问题,并不能回答 “在实际操作中应该怎样做” 的问题。很多企业的老板看了教材之后认为 “间接贸易” 是一种可以选择的报关方式,这是不对的。报关单的监管方式代码里面并没有 “间接贸易” 这一项,在海关申报的时候找不到这个选项。可以申报的是一般贸易、保税区仓储转口、其他进出口免费这些具体的代码。间接贸易只是贸易分类学上的一种说法,并不是操作层面上的申报种类。

间接贸易和转口贸易的区别到底在哪
真正区别不在于定义上,而是在于谁来操作、关心什么。间接贸易是从生产国和消费国两个角度来考虑的,它所关心的问题是 “我的这笔出口是不是直接卖给最终买家”。转口贸易是从中间国中间商的角度来谈论的,它所关心的是 “作为中间商低买高卖赚取差价,货物和资金如何流动”。
从实际操作的角度来看,在不同的角度下就会出现完全不同的结果。生产国的企业进行间接出口时,其报关单和一般的贸易出口没有差别,正常的申报、正常的退税,它不需要去管第三国是怎么做的。而第三国中间商进行转口贸易的时候,它所要处理的就是两头合同、两套单据、资金跨境流动,甚至是货物根本不会进入自己的国家。一个是正常的出口流程,另一个是中间商撮合的过程,两者的操作复杂程度不在同一个量级上。
另外还有一种容易被人忽视的不同点,即间接贸易所强调的是 “交易关系不直接”,也就是说只要生产国和消费国之间没有直接合同关系就可以。而转口贸易则强调的是 “中间商取得所有权后转卖”,第三国需要先把货物买进来,然后再卖出去,从中赚取买卖差价。如果第三国只是牵个线、收个佣金,把货物所有权直接从生产国转移到消费国,这就叫中介贸易或者代理,不算是严格意义上的转口贸易。
转口贸易的货物一定要经过第三国吗
不用。这是转口贸易中最不符合常理的地方。很多人认为转口就是货物先运到第三国,换上新的包装再发往目的地。实际上转口贸易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货物真的经过了第三国,在第三国港口卸货、仓储、换包装甚至简单的加工,然后再运往消费国。另外一种情况就是货物直接由生产国运往消费国,并不经过任何第三国的关境,但是交易关系上是生产国卖给第三国中间商,中间商再卖给消费国。
第二种叫做 “两头在外”,或者离岸转手买卖,目前是转口贸易的主要形式。例如中国的贸易公司向德国购买设备,并直接销往法国客户,货物由德国发往法国,没有经过中国。中国的公司手中只有采购合同、销售合同以及资金流水,并没有进口报关单也没有出口报关单。按照外汇局的统计口径,这种模式叫 “离岸转手买卖”,跟海关统计口径的 “转口货物” 是两码事,名字接近但内涵完全不同。很多企业就会因此而混淆了,从而造成外汇申报错误。

转口贸易实际操作中报关和税务怎么处理
这是教科书上没有提到过,但是企业在乎的地方。先说一下两头在外的离岸转手买卖,货物不进入中国的关境,因此没有报关单,并且不涉及到进出口关税和增值税。从税收的角度来看,因为货物的起运地和所在地都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以不属于增值税应税行为,不需要缴纳增值税。但是企业所得税还是要正常缴纳的,转口贸易的买卖差价属于企业的经营所得,要并入应纳税所得额。外汇方面要到外管局做收付汇名录登记,银行会重点审核交易背景的真实性,包括上下游合同、提单、发票等单据。
再者,货物经过中国保税区的转口模式,货物进入保税区属于 “境内关外”,不需要办理进出口许可证件,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货物在保税区可以进行仓储、换包装、贴标签、简单的加工,然后转运出境。该种模式会有报关单,监管方式一般会报 “保税区转口” 或者 “保税仓储转口”,和一般的贸易报关流程不同。
有一个现实中的风险需要说明。一些企业利用转口贸易来逃避目的国的反倾销税,将货物先运往第三国,更换提单、产地证等文件,声称该货物来自第三国,并再次出口到原征收反倾销税的国家。如果该行为没有在第三国进行实质性的加工或者增值,被目的国海关查到的话,就会被追溯征收反倾销税,并处以罚款,严重的还会被列入黑名单。新加坡、香港、马来西亚等传统的转口港近年来都加大了对转口货物原产地的核查力度,想通过换个港口来逃避反倾销税,风险越来越大。
转口贸易和过境贸易有什么区别
这两个概念很容易混淆。过境贸易是指货物从生产国运往消费国的过程中,在经过第三国时,虽然货物所有权没有发生变化,但是第三国并不参与该笔交易。例如货物从中国通过西伯利亚大铁路运往欧洲,在经过俄罗斯的时候,俄罗斯并不参与交易,对于俄罗斯而言这就是过境贸易。
转口贸易不同,第三国中间商取得了货物所有权,先买后卖、赚取差价。所有权是否发生转移,是转口贸易和过境贸易的根本区别。过境贸易第三国只收取过路费、仓储费、装卸费等费用,而转口贸易第三国赚的是买卖差价。落实到具体的行动中去的话,过境贸易就不需要第三国来做进出口报关工作了,只需要进行过境申报就可以了;转口贸易如果货物进入第三国关境,则需要做进口和出口两笔报关,税务和外汇处理也完全不同。
间接贸易与转口贸易常见问题
间接贸易是否可以作为报关单的监管方式进行申报呢?
不能。报关单监管方式代码中并没有 “间接贸易” 这一项,”间接贸易” 只是贸易分类的概念,并不是申报类型。在实际申报的时候要根据具体的业务模式来选择一般贸易、保税区转口等相应的代码。
两头在外的转口贸易没有报关单,如何证明交易的真实性呢?
依靠上下游合同、商业发票、海运提单、产地证、资金流水等单据链条来进行证明。银行以及外管局在审核离岸转手买卖的时候,主要看的就是这些单据之间有没有逻辑自洽性,货物的流动方向和资金的流动方向是否对应。
转口贸易可以办理出口退税吗?
两头在外的离岸转手买卖不能办理出口退税,因为货物没有报关出口,不属于增值税应税行为。货物通过保税区的转口模式来考虑的话,要根据具体的监管方式以及货物来源来进行判断,一般来说贸易出口部分符合退税条件的话就可以退税了,而保税区转口部分则不适用出口退税政策。
其实间接贸易和转口贸易之间的区别,在教科书上只是从分类学的角度来区分它们的不同之处,并没有涉及到实际操作中的问题,比如报关应该怎么报、缴纳税款应该怎样做、收外汇需要怎么做、面临的风险又有哪些等等。做业务的人不要拿教材上的分类当作操作手册,首先要弄清楚自己所处的位置以及所从事的工作模式,在此基础上再对应到具体的申报和税务处理中去,不能混淆使用。

